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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律师事务所浅谈残疾人不能解除婚姻关系吗

 

成都律师事务所浅谈残疾人不能解除婚姻关系吗

我国实行婚姻登记制度,所有要结婚的男女都要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之后才算正式成立婚姻关系,成立之后就属于夫妻了,但结婚之后吵架的夫妻有不少,严重的还走到了解除婚姻关系的地步,那么残疾人不能解除婚姻关系吗?下面就让嘉司迪小编来回答这个问题。

一、残疾人不能解除婚姻关系吗

不是。残疾人也是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与其中一方是否残疾没有关系,法律也没有残疾人不可以离婚这个说法。如果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同意,双方可能协商解决,签订好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即可,不必去法院诉讼。如果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提出离婚的一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解除婚姻关系可以上诉吗

不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法律作此规定是由这类案件的特殊情况决定的。一般地说,在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原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就可能与他人建立新的婚姻关系。为了保证新的合法婚姻关系,就必须排除对于原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变更的可能性。为此,就必须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

针对大家提出的“残疾人不能解除婚姻关系吗”这个问题,上文已经作出了解答,即残疾人是能解除婚姻关系的,解除婚姻关系与一个人是否有残疾没有关系,只要双方都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就可以去民政局解除。如果您还有不懂的地方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嘉司迪找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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