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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利益并购重组清算
主要服务→公司设立,合伙企业设立,分立,变更,合并;家族企业治理→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以及各类内部制度的制订→股权转让,股权收购,公司增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规范运行→董事和高管责任,股东权益保障→股权激励,包括管理层及员工的股权激励制度设计→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公司商业架构设计和税务筹划→全面法律风险管理,参与公司战略性决策→单一业务模块或管理模块的法律风险管理→行业政策分析 并购后整合帮助或代表客户进行法律和商务谈判→就交易需履行的授权、审批程序提供意见→境内外法律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根据客户或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交易方案咨询与设计,税收管理咨询、税收成本优化与税收争议解决→就交易相关的公司设立、变更、管理所涉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咨询意见→协助公司或项目进行融资→协助办理政府部门的审批→法律尽职调查,出具尽调报告→交易执行及后期整合,交易文件的审查、起草→并购重组争议解决→接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破产企业管理人,主持债务人破产清算、重整、和解工作→受人民法院指定为清算组,主持公司强制清算工作→接受管理人或清算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为管理人或清算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在破产重整程序中,为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债务人或债务人股东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接受债务人委托,提供协议重组、预重整、破产重整等企业救助服务→接受境内外债权人委托,代表债权人参加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庭外重组、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等程序,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接受股东委托,为企业提供解散清算法律服务,或代表股东参加被投资企业的协议重组、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及破产清算、庭外重组、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等程序,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接受投资者委托,协助其选择投资对象,代表投资者参与收购破产、重组企业或其资产→接受金融监管部门委托,组织实施问题金融机构的托管、清理和关闭→接受债权人、债务人或清算义务人委托,提供破产申请法律服务→接受债权人、债务人、股东或投资人委托,代表其参与预重整程序,维护委托人合法利益;或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或辅助机构,在预重整期间提供法律服务→接受境外投资人委托,为其解散和清算境内投资实体提供法律服务→接受境外清盘人/破产管理人委托,代表其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破产管理人身份、职权等,接管位于中国境内的资产→接受境内主体委托,作为境外企业的股东或债权人代表其参与境外的破产程序,或作为投资人代表收购境外不良企业→接受相关方委托,处理与解散、破产、清算等相关的各类诉讼、仲裁→与国内外组织、行业协会、学术团体等合作进行破产与重组领域等课题的研究